公司管理理念中的圈子与圈子文化的利与弊 中国社会长期受江湖文化浸淫,社会江湖化、组织江湖化非常明显,无论是江湖暗社会还是江湖明社会,对主流社会的一个重要影响,就是形成形形色色的江湖化团体或群体 —— 圈子,英文 Circle。意指一群具备某些同质性,具有共同爱好、共同利益、共同品味、共同目标的人组成的非组织性群体,如文化圈、娱乐圈,小一点有牌友圈、酒友圈,等等。 圈子并非是一种组织,但又颇像组织,譬如:俱乐部、沙龙、联盟、校友会,很多是有一定之组织规程的;圈子不是江湖,但却有着明显的江湖色彩,甚至江湖暗社会的色彩。譬如:帮会、黑社会只讲小团体利益,圈子也是如此,一旦发生对圈子不利的事,不管内部有什么矛盾,都会一致对外;帮会、黑社会称兄道弟,哥们义气,圈子里也是同声相和,同气相求;帮会黑社会有 “帮规”、“家法”,圈子也有自己的 “圈规”;帮会、黑社会讲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,圈子也是有财大家发,有利均沾。 相对于江湖暗社会和江湖明社会,圈子并非组织,连 NGO 都谈不上,也不会用组织权力对抗政治权力,这是政治权力最能够接受的一种群体性存在,因为有适合生存的土壤。圈子无处不在,一个人时时处处都可能处在圈子当中,整个社会由一个又一个的圈子构成。但圈子虽无组织之名,却有组织之实,仍然是无法忽视的社会力量;所以,政治权力没有办法抓到圈子组织性的把柄,只能在宣传上大做文章,反对圈子文化,提倡祛除圈子文化,认为圈子文化会侵蚀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。 问题是,不仅江湖文化有利于圈子的形成,儒家文化也十分有利于圈子的形成。儒家文化的基础是家族伦理和宗法制度,家族和宗法本质上就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圈子,这个圈子构成的社会结构,这就是费孝通最早发现的 “差序格局”,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,这就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湖水里,以这个石头(个人)为中心点,在四周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纹,波纹的远近可标示社会关系的亲疏。因为血缘的天然纽带,宗法制度下形成的圈子更加坚固,抱团互为一体,水泼不进,针插不入。 江湖组织与宗法组织交汇而产生的圈子,既有宗法式的家长结构,有山头,有派系,谁是老大?谁是马仔?等份分明,同时又加入了你为我效犬马之劳,我为你两肋插刀的江湖义气;既讲亲疏关系,称兄道弟,更讲互想利用,有奶便是娘;重亲谊裙带,讲关系、走后门而不重才能;它有宗法的正,也有江湖的邪,它有宗法的糟粕,也有江湖的糟粕。无论如何,这样的圈子有很强的排他性和自我保护性,对内百般包庇,对外则排斥打击,是江湖文化与儒家文化杂交出来的怪胎。 由于圈子内不同的资源交汇整合,“有钱出钱,有力出力”,很容易发挥比较优势,使整个圈子内部优势互补,不但在内部利人利己。在向外拓展资源,攫取利益时,变成了 “优秀团队”,十分有利于圈子的发达,尤其是官商交结的圈子更是能量巨大,手眼通天。如果圈中某人混出名堂,圈中人也跟着鸡犬升天,从中受益。结圈之人心态各异,无非是看重圈子这些自我保护与核聚能量的特点,图个人脉,从圈里捞到好处:如果有利,则齐头并进,如虎添翼;如果有害,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圈子资源保护自己,无论进退都有好处,形成利益严重固化的铁板。 但是圈子误人,荒废自己,甚至毁灭自己,也是十分明显的。譬如:一些官员本来是不想贪腐的,但混入某个圈子后,就成了圈中人,就要受到 “圈规” 的制约。讲究你拉我一把,我拉你一把,圈内之人有求于己,就不好不讲江湖义气;圈中人帮助自己也不好随便拒绝,那就看不起兄弟,拿人手短,吃人嘴软,就会利用权力来回报,走向犯罪道路。 圈子内也会存在争权夺势,争名夺利;尤其是圈子内又有小圈子、小派系,明争暗斗,导致内耗和分裂,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 “窝里斗”。由于圈子里的人彼此知根知底,一旦内讧、内斗才容易戳到要害,把对方老底全部抖落出来,搞得鲜血淋漓,面目全非。结果貌似一人被黑,其实整个圈子的底裤都被扒了一回,见不得人的事都晒了出来,谁也不干净。这种现象可称为 “螃蟹效应” —— 篓子里放一群螃蟹,不上盖子,螃蟹也爬不出去。那群威猛的家伙个个鼓着有气似的眼睛,只要有一只想往上爬,其他的就纷纷攀附上去,硬把它拉下来,没有一只出得去,硬是将自私演绎成螃蟹文化。 版权声明: 本文由 德云社区 整理,原文来自网络。 |